一、项目编号:2024樵公资(采购)1号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四、年承销费率上限(含受托管理费用):本项目按年承销费率报价,费率最高上限为3.0‰(含),超过费率上限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标的数量:1项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具体规模以后期相关主管部门核准规模为准。现向社会招募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提供公司债券发行专业服务。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内容”。
2、债券品种:本次采购的公司债券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约束的债券,其最终申报发行的债券品种、主管单位、发行方式等要素由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
3、服务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服务时间自签订承销协议至本次债券存续期结束。
七、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提供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网上登记,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TPBidder/login.aspx)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相关信息,如投标人未办理过供应商信息入库的,请自行根据操作手册办理完成。
(三)已办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和报名登记。
(四)公告发布媒介: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限公司(网址)
(五)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3.询问受理方式:投标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4.质疑受理方式:投标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六)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轻纺大道管理大楼A座4楼 |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757-****** |
(二) |
******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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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7-****** |
(三) |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7-****** |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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