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学校电梯及井道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校电梯及井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C-004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一包工程量清单中删除以下内容
表3(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专业工程名称:电梯工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4001补 | 电梯工程 设备本体、 运输 | 部 | 1.000 |
2 | ******4002补 | 电梯安装费 安装、调试 | 部 | 1.000 |
(二)本项目延期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9:00至17:00。
2、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3:00。
3、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00。
4、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00至14:0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鲁山道街彩丽环路2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庞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学校电梯及井道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C-004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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