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4〕116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872.9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他资金:75872.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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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 广场 4 号楼(携带上述资料及投标确认截图、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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